400-123-4567
联系我们
电话:400-123-4567
传真:+86-123-4567
邮箱:admin@tweeak.com
手机:13800000000
地址: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叠彩区奥大大楼24号
成功案例您当前的位置: 首页 > 成功案例

leyu·乐鱼|省教育厅公布《江西省中职学校专业骨干教师2006-2007年参加国家级培训安排表》

更新时间:2025-07-23 12:40:01

本文摘要:根据教育部办公厅、财政部办公厅《关于的组织实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教成厅[2007]4号,以下全称《指导意见》)及各请示的白鱼参与国家级培训人员名单,省教育厅确认了我省中等职学校专业骨干教师2006??2007年参与国家级培训人员名单,参见本网右上角“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”栏目内的《江西省中职学校专业骨干教师2006??2007年参与国家级培训安排表》,各培训基地开课信息也可在该栏目内看到。

根据教育部办公厅、财政部办公厅《关于的组织实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教成厅[2007]4号,以下全称《指导意见》)及各请示的白鱼参与国家级培训人员名单,省教育厅确认了我省中等职学校专业骨干教师2006??2007年参与国家级培训人员名单,参见本网右上角“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”栏目内的《江西省中职学校专业骨干教师2006??2007年参与国家级培训安排表》,各培训基地开课信息也可在该栏目内看到。各培训基地开课时间不一,但培训时间皆为两个月。根据《指导意见》,本次培训经费主要由中央财政分担(每培训一名教师中央财政承担费用为10000元,不含培训、取食、井宿等费用),培训教师所在学校只要分担教师来往路费。

由于中央财政的涉及经费目前仍未拨给到我省,根据《指导意见》的拒绝,参训教师所在学校应先足额拨付教师的培训费用(10000元)。


本文关键词:leyu·乐鱼

本文来源:leyu·乐鱼-www.tweeak.com

【返回列表】
网站首页 leyu·乐鱼 产品中心 新闻资讯 成功案例 礼品知识 客户留言 人才招聘 leyu·乐鱼
地址: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叠彩区奥大大楼24号    电话:400-123-4567    传真:+86-123-4567
Copyright © 2004-2025 www.tweeak.com. leyu·乐鱼科技 版权所有   ICP备案编号:ICP备61850748号-8